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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1:35|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工业锅炉相关标准:

  193 能源 20190331  JB/T 10393 —2002

  电加热锅炉技术 条件 产品 修订 2021 全国锅炉 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锅炉分技术委员会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 司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固定式、以水为介质的、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07 t/h的电加热 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不小于0.05 MW电加热热水锅炉: 1) 电热管式电加热锅炉: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600 V的锅炉; 2) 电极式电加热锅炉:功率范围为1 MW~56 MW,工作电压范围为4.16KV~35KV; 3)电磁感应式电加热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0.10 MW(单体)的常压热水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电压为220 V的电热水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加热锅炉的定义、参数系列、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 标志和随机文件、安装使用要求。 JB/T 10393 —2002

  194 能源 20190332  JB/T 7985- 2002

  小型锅炉技术条 件 产品 修订 2021 全国锅炉 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锅炉分技术委员会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 司 本标准适用范围:以水为介质、以液体、气体为燃料和利用电能的固定式锅炉;满足本 标准适用范围、采用其他介质或燃料的锅炉可参照使用: a) 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0.01 MPa≤p≤1.0 MPa,额定蒸发量≤4 t/h,且设计正常 水位常温下水容积注30 L≤V≤550 L;或者额定蒸发量0.1 t/h,但设计正常水位常温 下水容积V<30 L; b) 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0.01 MPa≤p≤1.0 MPa,额定热功率0.07 MW

  195 能源 20190333  JB/T 7985- 2002

  铸铁和铸铝锅炉 技术条件 产品 制定 2021 全国锅炉 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锅炉分技术委员会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 司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范围的铸铁锅炉和铸铝锅炉: 1)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0.7 MPa,额定出水温度不大于120 ℃的铸铁热水锅炉; 2)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0.1 MPa,额定出水温度不大于85 ℃的铸铝热水锅炉; 3)额定输出功率大于等于0.1 MW小于等于4.2 MW的铸铁和铸铝热水锅炉。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与定义、参数与型号编制、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设计 要求、制造要求、检验与试验、检验与试验规则、涂装、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质量 控制、锅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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