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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室成立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15 10:30|栏目: 行业标准 |浏览次数:

  10月11日,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黔西市检察院联合黔西市司法局成立“黔西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室”并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黔西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开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黔西市司法局局长黄著、黔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晓楼参加挂牌、会签仪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罗沙白、黔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春林出席挂牌、会签仪式并作指导。

  《意见》共四章二十六条,对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工作室人员配置、职责分工、矫正程序、社会综合保护等作了系统明确要求,旨在实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成效。为确保信息互通、对称,规定了按月通报和联席会、专题会商等措施。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规定了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组成矫正小组;人民检察院还可根据建议提供心理干预、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支持;对矫正难度大,社区矫正机构可邀请人民检察院司法社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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