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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 | 被硬化的复垦地

发布时间:2024-03-15 11:09|栏目: 使用规范 |浏览次数: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我本应带头保护耕地,却为了自己便利,将只能作为耕地使用的复垦地硬化……”近日,重庆市黔江区冯家街道马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颜某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十分懊悔。

  此前,黔江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在马林村等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时,有群众反映颜某凡有关问题线索:“马林村的生产路修得好好的,偏偏有一截宽得多……”

  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监委组建工作组,开展初步核实。

  工作组首先调取分析项目资料、工程图纸、复垦协议等原始资料,之后又进行现场丈量、入户走访等了解详情,发现颜某凡家院坝下的一段生产路拓宽硬化了约60平方米,证实了其存在违规硬化的事实。

  工作组找到颜某凡进行谈话。

  “这是马林村一组的复垦项目竣工图。其中,这块复垦土地却进行了硬化,是怎么回事?”

  “这……这……”颜某凡吞吞吐吐,“这里跟生产路是一起硬化的。”

  “可是这个地方明显比生产路宽出4米多,是怎么回事?”

  面对工作组的相关证据,颜某凡交代了实情。

  “这个地方,是我让施工方安排工人进行硬化的。”

  ……

  原来,按照规划的选址,要在颜某凡家院坝下面硬化一条生产路。颜某凡为方便自家车辆在此调头、停靠,找到施工方,提出希望对部分生产路进行拓宽硬化,超出项目规划范围的面积占用了复垦土地。

  施工方鉴于颜某凡的身份及项目期间帮忙协调解决村民纠纷以及无偿提供用电设备等,同意帮其拓宽硬化生产路,而所需水泥等材料费8000元由颜某凡支付。最终颜某凡等人受到严肃处理,后续整改按照“进出平衡”原则进行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土地监管不力、村干部滥用职权等问题,黔江区及时下发有关工作通知提示,要求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耕地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通过日常监督、延伸巡察、专项督查等,着力查找村“两委”和村干部在落实政策、履职用权、遵守纪律、改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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